(1) 進行方式:學科考試採論文計畫書審議,以書面審查及口試方式進行。
(2) 評分標準:學科考試科目各科成績以70分為及格。
(1) 需於學科考試前一個月完成申請,並提交以下文件至辦公室辦理考試。
B. 碩士論文題目審核表。
(2) 申請通過後,請於碩二第一學期,開學日後3個月內,完成學科考試。
(1) 辦公室收到學科考試申請書後,將會安排於「逢甲大學校本部」舉行。
(2) 口試地點訊息,待辦公室排定後,將另行通知。
請參酌逢甲大學圖書館相關規定《學位論文格式規範》。
論文(前三章)請依本校圖書館規定之格式繕印,裝訂成冊(黃色平裝本),並於學科考前一週自行送交予
各口試委員。
(1) 進行方式:以口試方式進行。
(2) 評分標準:成績以平均70分以上為及格。
(3) 學位考試應在校內公開發表。
(4) 不及格者經由指導教授同意後且在修業年限未屆滿前,得於次學期或次學年申請重考。
(1) 須先完成本學位學程規定之應修科目與學分,以及完成學術研究倫理課程之修習。
(2) 提出學位考試前一個月,必須通過學科考試。
(3) 需於學位考試前一個月提出申請,並提交「碩士班學位考試申請表」至辦公室辦理考試。
(1) 辦公室收到碩士學位考試申請書後,將會安排於「逢甲大學校本部」舉行。
(2) 口試地點訊息,待辦公室排定後,將另行通知。
(1) 論文請依本校圖書館規定論文格式繕印,並裝訂成冊(黃色平裝本),於學位考前一週自行分送給口試委員。
(2) 碩士生應於學位考試前,提供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結果予口試委員參酌。
完成論文修改後,請將「完成論文比對聲明書」、「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結果」及「論文修改完成證明書」交至學程辦公室,與辦公室換取「學位考試合格證明書」,並附在論文中。
請參酌逢甲大學圖書館相關規定《學位論文格式規範》。
(1) 電子論文要件順序
(2) 紙本論文要件順序
(1) 第一階段:
提交「電子論文」至「逢甲大學學位論文數位典藏系統」審核,收到圖書館通過初次審核信函,再送印紙本論文。
(2) 第二階段:
提交「紙本論文」及「授權書」至圖書館一樓流通櫃台審核:
A. 兩本論文:精裝本(深藍色封面)、平裝本(黃色封面)。
B. 授權書:逢甲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授權書、國家圖書館博碩士學位論文授權書 正本。
C. 逢甲大學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 (非必要繳交)。
(3) 第三階段:提交論文電子檔(PDF)至學程辦公室。
(1) 學程辦公室收到論文電子檔(PDF)後,會通知註冊課務組印製畢業證書。
(2) 待收到辦公室通知後, 即可至註冊課務組領取畢業證書(請帶學生證)。
※ 請留意是否完成所有離校程序:
領取畢業證書前,請至My FCU 查詢,是否完成所有離校程序。
查詢路徑如下:My FCU 逢甲人資訊服務入口→ 畢業資訊→ 畢業離校程序→ 畢業離校流程資訊查詢。